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填写完整的《广州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3张。
(二)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
(三)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 )补发:遗失护照。 护照延期、换发的,提交护照的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使用曾用名、外文姓名或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原汉语拼音不一致的,须提交户口簿、公证书或前往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或移民申请通知书等材料;拼音为多音字的,提交有关字典等证明材料。 遗失护照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因遗失护照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在国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五 )护照延期、项目变更加注、损坏、涂改换发的,还须提交护照。
注:申请表格可在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上下载,复印有效。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四、办理条件
(一)首次申请护照必须为广州市常住户口居民,延期、换发、补发、变更加注为广州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延期:97版护照可延期2次,每次5年;持照人在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特殊情况可持有关签证证明提前办理。
(三)换发:护照已延期二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护照签证页用完;执照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护照被涂改的;原护照签发时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四 )补发:遗失护照。
(五)项目变更加注:申请人曾用名、外文姓名或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原汉语拼音不一致;拼音为多音字需更改的。
五、办证时限
国内居民首次申请、到期换发、页满换发护照:15个工作日。 国内居民损坏、涂改换发、遗失补发护照:3个月。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换发、补发护照:15个工作日。 护照延期、项目变更:5个工作日。 急事急办: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时,应向受理申请机关索取电脑打印的受理回执。无受理回执的将视为未曾受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不发回执的可拨打投诉电话或到上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二)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邮政速递和手机发送审批状况信息服务。其中邮政速递按广州市内和市外两种,分别收费为20和25元人民币,省公安厅制证完毕后,市内的申请人可在当天内领取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市外的可在2天内送达。选择手机发送审批状况信息服务的可通过短信告知你: 1申请表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时间和预计证件办理完毕的时间; 2申请材料是否通过审批。若未通过审批,则通知你原因或需要补办的其他手续; 3通知你证件已经制作完毕,可以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已通过邮政速递将证件寄出。选择手机短信服务的,每一条短信电信部门收取服务费1元,各类服务在申请表上已注明,在申请表上打勾即可。
(三)为让群众及时领取证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特别作出规定:符合急办条件的,可持急事急办证明、受理回执以及本人身份证于工作时间下午4时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大厅领取证件。其中节假日期间领证时间分别是:周六日期间为星期天上午10时到12时;春节、五一、国庆7天长假期间为假日的第3、6天上午的10时到12时。已持有效通行证的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所在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
(四)询办证情况途径 1.拨打当地电话: 96897; 2.选择手机发送审批状况(申请人自愿选择); 3.拨打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或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咨询电话; 4.网上查询,网址:www.gdcrj.com |